| 集团简介 | |||||||||||||||
| - 集团主要在香港从事专营巴士及非专营公共运输服务,以及物业持有及发展。 - 专营巴士业务乃集团的核心业务,主要透过九龙巴士和龙运巴士在香港提供专营公共巴士服务,服务范围涵盖 九龙、新界及港岛。 - 集团亦为香港各类客户提供度身设计的非专营运输服务,并提供往来落马洲和皇岗的24小时跨境穿梭巴士服 务。 - 此外,集团透过持有深圳一家合营企业的35%权益及北京两家合营企业的31﹒38%权益,於深圳经营公 共巴士、小型巴士及计程车服务,以及在北京经营计程车及汽车租赁服务。 - 集团亦持有及发展非住宅物业作投资物业用途。 | |||||||||||||||
| 业绩表现2025 | 2024 | 2023 | 2022 | 2021 | |||||||||||||||
| - 2025年度,集团营业额上升2﹒8%至84﹒43亿元,股东应占溢利增长1﹒1倍至3﹒98亿元。年 内业务概况如下: (一)专营巴士业务:营业额上升2﹒6%至80﹒53亿元,占总营业额95﹒4%,分部盈利增长1﹒4 倍至4﹒05亿元; 1﹒九龙巴士:录得除税後盈利增加1﹒8倍至3﹒61亿元;车费收入增加3%%至71﹒56亿元 ,总经营成本减少1﹒2%至70﹒66亿元; 2﹒龙运巴士:除税後盈利增长11﹒3%至4640万元;车费收入增加2﹒4%至6﹒42亿元; 总经营成本增加2﹒1%至5﹒91亿元; 3﹒非专营运输业务:除税後盈利增长44﹒2%至2970万元。於2025年12月31日,阳光 巴士集团的巴士数目为414部,新港巴的巴士数目为15部; (二)物业持有及发展:营业额上升9﹒3%至1﹒08亿元,分部亏损扩大4﹒5倍至9930万元; (三)於2025年12月31日,集团之银行存款及现金为15﹒16亿元,另有受限制银行存款为 2﹒65亿元;银行贷款为33﹒72亿元。 | |||||||||||||||
| 股本变化 | 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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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股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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